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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8亿套U型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1.8亿套U型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1420261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1.8亿套U型杯生产线项目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曹吕路7号南京兴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曹吕路7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31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U型杯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亿套U型杯等塑料包装与容器产品(其中,通货保密盖、常规盖、塞子均为U型杯附件,不单独外售)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宁南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注塑成型、印刷工序废气有效收集经“风冷系统降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01)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表3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及其2024年修改单要求。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渣、废模具、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沉渣收集后委托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油墨盒、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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