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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620261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南京市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南京众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进行扩建(原材料混凝土采用外购)。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水环境:车辆冲洗水、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焊接废气有效收集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区路面及厂房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在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通过固定喷淋系统+移动喷淋机+洒水车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影响。厂界及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表3标准;厂界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混凝土、废钢筋统一收集后外售;焊渣、沉渣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废刷子统一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025-5723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