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溧水)拟对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 | 南京众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工业集中区,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进行扩建(原材料混凝土采用外购)。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5000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 水环境:车辆冲洗水、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焊接废气有效收集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区路面及厂房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在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通过固定喷淋系统+移动喷淋机+洒水车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影响。厂界及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表3标准;厂界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混凝土、废钢筋统一收集后外售;焊渣、沉渣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废刷子统一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025-5723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