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溧水)拟对水运货物仓储物流基地(码头)改建工程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水运货物仓储物流基地(码头)改建工程 | 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滨淮大道河头路6号 | 南京富滨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南京嘉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拟在溧水区柘塘街道滨淮大道河头路6号建设水运货物仓储物流基地(码头)改建工程。本次项目依托现有码头岸线和水工结构,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涉及水下施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码头前沿增加1座固定吊装设备,并配套增加皮带机等相关设施;对后方陆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一座全封闭仓库(1#仓库)用于堆存散货。改造工程建成后泊位总长度不变,维持现状142m。码头泊位总数不变,仍为2个,其中1个500吨级泊位扩建为1000吨级泊位,货种由件杂货(钢材、机械设备电气、汽车零配件等)改为散货(主要为砂石);另1个500吨级泊位等级不变,仍为500吨级,货种仍为件杂货。设计年吞吐量由65万吨提升至9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 | 水环境: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秦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统一接收上岸,暂存于码头前沿设置的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罐接收后由吸污车收集运至化粪池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秦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施工期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地面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物料集中堆放并覆盖;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并及时冲洗。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运营期码头泊位起重机卸货以及运输系统电动装载机装车产生的粉尘采用抑尘料斗、喷淋湿法抑尘装置、定期清扫等措施;转运站输送产生的粉尘采用封闭式、干雾除尘装置等措施;1#仓库采用全封闭式储存方式,并配套建设自动喷淋设施。落实清洁运输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场内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 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应标准。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北、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4类标准。 固废:机修废水隔油沉淀池废油脂、废矿物油桶、船舶含油污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船舶生活垃圾集中上岸后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脂集中交给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 025-57236168 |
| 2 | 欣旺达一期电芯及电池线体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南京市溧水区中兴西路9号 | 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中兴西路9号,依托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次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并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对一期项目电芯厂区BEV电芯生产线1进行改造,调整该生产线正负极材料原料,采用覆涂工序替代原有包膜绝缘工序,将对应产品从153Ah改造为60Ah,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电池模组8Gwh。本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水环境:本次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冷却塔排水、空调冷凝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本次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拆包搅拌废气、注液废气、注液机真空泵房废气、清洗废气、覆涂废气、固化废气、NMP回收系统不凝废气、铣膜废气。NMP回收系统不凝气有效收集依托现有沸石转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注液废气、注液机真空泵房废气均有效收集依托现有“喷淋塔+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2);覆涂、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6);铣膜废气有效收集经“除尘器+初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7);拆包搅拌粉尘经投料装置配备的滤筒除尘装置和除湿机组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表6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拆包搅拌收集尘部分回用于厂区生产、部分外售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包装袋、废清洗粉尘、废NMP回收液、废铣膜粉尘、废除尘滤芯外售一般固废单位;废包装桶、废绝缘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零排放。 | 025-57236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