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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500万平米亲肤无创新型粘贴材料制造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我局(溧水)拟对年产1500万平米亲肤无创新型粘贴材料制造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9—20259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

邮编:2112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产1500万平米亲肤无创新型粘贴材料制造项目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七里甸路30号希岩材料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洪蓝工业集中区七里甸路30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71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生产设备,新建亲肤无创新型粘贴材料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平米亲肤无创新型粘贴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制冷机用水、恒温水浴锅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洪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热熔废气、1#涂胶废气、2#涂胶废气、烘干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少量实验仪器擦拭消毒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排放。FQ-01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表C.1相应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外售,边角料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导热油、擦拭废液、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胶桶、含胶废抹布手套、废试剂包装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擦拭抹布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25-57236168
2铁牛汽车零部件总部基地项目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东至科创大道,西至博士朗,南至规划路,北至二期地块江苏长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京朗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东至科创大道,西至博士朗,南至规划路,北至二期地块,本次项目占地面积19983.93平方米,建筑面积26632.5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建设总部办公楼、模具研发车间、零部件研发生产车间检测中心和配套设施、汽车零部件材料实验室、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套汽车零部件模具、10万套汽车内饰件、30万套新能源电池零部件及载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水环境: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切削液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宁南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注塑废气、挤出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吸塑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2);抛光废气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3);破碎废气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4)。
排气筒(FQ-01、FQ-02)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排气筒(FQ-04)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排气筒(FQ-03)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厂界丙烯腈、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厂界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模具不合格品、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塑料粉尘、废滤袋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内饰件不合格品、零部件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收集后拆卸塑料部分破碎回用,螺母等配件重新利用;含切削液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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