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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六合区)

文章来源: 六合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7122910/57122950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固辐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工程(110kV六洪1号线/六洪2号线、110kV六牵线/六东线、110kV六集线/六姚线、220kV三六2Y23线、220kV三六2Y24线、220kV六马线迁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金牛湖街道、横梁街道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江苏麒羽科技有限公司(1)迁改后永久输电线路路径长约6.974km,其中新建电缆通道长约0.998km,敷设地下电缆,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983km,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993km,新立19基杆塔。
(2)拆除现有架空线路路径长5.994km,其中拆除110kV架空线路长2.92km、共拆除杆塔6基;拆除220kV架空线路长3.074km、共拆除杆塔9基。
(3)为保证施工期间110kV六洪1号线/六洪2号线、110kV六集线/六姚线不同时停电,需建临时线路进行供电,110kV六洪1号线/六洪2号线新立2基临时塔(LT1#、LT2#),建设临时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06km,110kV六集线/六姚线新立3基临时塔(L1#、L2#、L3#),建设临时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76km。待本迁改工程施工完成后临时线路和杆塔立即拆除。
    线路施工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土地占用及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行期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噪声:①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②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2)扬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废水:①将施工废水集中,经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②施工期间禁止向周边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4)固废: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收集。②项目拆除的杆塔、导线及附属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塔基清除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场所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地面;
二、运营期。1)生态环境:运行期应加强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2)电磁环境:架空线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可有效降低线路运行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线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