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六合)拟对新型显示材料(液晶显示材料、OLED显示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邮编:21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型显示材料(液晶显示材料、OLED显示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六合区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29号 | 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翠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新型显示材料(液晶显示材料、OLED显示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为先进显示材料,研发方向包括液晶显示材料、OLED显示材料,研发目的为产品性能研究。 | 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后续清洗废水一并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红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大气环境:项目材料评价区废气通过集气罩/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FQ-05排气筒(30m)排放;材料设计合成研究废气通过集气罩/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FQ-06排气筒(30m)排放;先进平台、材料提纯、材料应用试验废气及试剂库废气通过吸风罩/落地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FQ-07排气筒(30m)排放。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实验设备、通风橱、风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各项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外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025-57130505 |
2 | 南京长纤年产1.2万吨增强改性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 六合区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11号 | 南京长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润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3137.42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1.2万吨增强改性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红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挤出废气、包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切粒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项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玻纤、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 025-5713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