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法定代表人(经营人)姓名 |
| 1 | 宁环罚〔2026〕15030号 | 南京韩大锤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91320115MAD6KYL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2026/09/11 | 韩瑞先 |
| 2 | 宁环罚〔2026〕15032号 | 南京运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91320115MA1YHGMD2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对编号215-7的挖掘机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对编号215-9的挖掘机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共计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2026/09/11 | 李运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