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干粉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干粉砂浆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大庙社区 | 南京神永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现根据市场需求,扩大企业经营范围,企业拟投资350万元,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干粉砂浆生产线,主要进行干粉砂浆生产,现有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生产工艺及产能均维持不变,本次建成后全厂产品及产能为保持现有产能年产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1万立方米不变,新增干粉砂浆15万吨的生产能力。 |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排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雾炮除尘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进料在密闭车间操作,配置雾炮除尘器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输送过程全程密闭,输送工序点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输送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过程全密闭,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部设备的排气口排出;散装卸料管道与干粉砂浆运输罐车装料口无缝密闭对接,散装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雾炮除尘器降尘后厂区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废除尘滤材、除尘器回收粉尘、沉淀池沉渣。一般废包装、废除尘滤材、沉淀池沉渣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固废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