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新能源及传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新能源及传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生态二路以东,生态大道以西,纬四路以南,环园西路以北 | 江苏宝蓝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苏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6年,企业拟投资30000万元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建设“新能源及传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2997.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9173平方米,拟建设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及传统报废汽车(含摩托车)回收拆解。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约3万辆。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起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大气环境: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制冷剂废气、油液抽取废气、破碎粉尘、切割粉尘、压实粉尘、食堂油烟、危废仓库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油液抽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粉尘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危废仓库内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制冷剂废气、压实粉尘、安全气囊引爆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专用烟道排放。正常运营时全厂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级别,大气功能可维持现状。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制冷剂、废燃油、其他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尾气净化催化器、废滤清器、液化气罐、石棉废物、含汞废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具有相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废安全气囊、废金属零部件、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海绵、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废线束、可回用零部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钢铁、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收集粉尘、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油脂、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