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生产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片区腾达路以西、扬帆路以北 | 南京百灵汽车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百灵汽车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片区腾达路以西、扬帆路以北地块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6867.8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5791.07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150万套/年 ,汽车空调器部件10万套/年的生产能力。 |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再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钎焊烟尘经设备管道收集后厂房侧面无组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以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滤芯、一般废包装、化学品废包装、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及食堂废油脂。化学品废包装、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滤芯、一般废包装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及食堂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固废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方法包括网站公示,在周边村庄寺后三组村所在社区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或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 025-69977052 |
| 2 | 合成生物制品研发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18号3栋3层 | 南京博辉合生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博辉合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现有房屋建筑面积275平方米,拟从事医药研发项目。主要原材料:微生物菌株、乳糖、甘油等。主要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低温高速冷冻离心机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的研发。 |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命科技小镇南区化粪池预处理、综合实验废水经生命科技南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秦淮河。废水接管江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TN、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江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其中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表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外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废包装容器、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