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江宁)拟对年产500万套注胶盒生产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年产500万套注胶盒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红塔北路53号 | 南京豪鼎电子有限公司 | 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现投资300万元,租赁南京钟山砂轮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主要生产原料:PP塑胶粒;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粉碎机、冷却塔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混料-注塑成型-冷却-修边-检验-组装-包装。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500万套注胶盒的生产能力。 |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槽罐车拖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索墅东河。青龙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表1中D类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有混料粉尘、注塑成型废气、粉碎粉尘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混料粉尘通过软帘式密闭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粉碎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无组织臭气浓度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和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包装废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边角料、不合格品回收后利用,包装废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合理处置。 | 025-69977052 |
| 2 | 家用电器、汽车、电动工具塑料加工生产项目 |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镇阜东社区水西村410号 | 南京金崟模塑有限公司 | 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企业现投资80万元,租赁厂房约320平方米,新增注塑机等设备,建设家用电器、汽车、电动工具塑料配件产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200万件家电、汽车及电动工具塑料配件。 | 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南京明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本项目位于同一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青龙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管标准后拖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索墅东河,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D标准。 大气环境: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注塑废气及破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减 振 等 措 施 后 ,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至生产;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025-69977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