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江宁 > 项目环评审查信息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屹信航天低轨卫星通信载荷研发测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我局(江宁)拟对屹信航天低轨卫星通信载荷研发测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办公室(环评科)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屹信航天低轨卫星通信载荷研发测试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康园路20号2幢江苏屹信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屹信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康园路20号2幢的现有科研办公用房(约8500平方米),通过购置微波暗室、近场测量系统,新建屹信航天低轨卫星通信载荷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度测试载荷100台套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其中NH3-N执行B标准)后排入运粮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补焊、擦拭过程产生极少量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相关操作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经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金属丝、锡渣、废锡膏瓶、废酒精瓶、废酒精棉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电路板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废金属丝、锡渣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或由专业公司回收;废锡膏瓶、废酒精瓶、废酒精棉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均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