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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无机胶凝材料及功能性填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我局(江宁)拟对无机胶凝材料及功能性填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无机胶凝材料及功能性填料生产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社区新陵北路(原双龙搅拌站对面)江苏瑜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洁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瑜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淳化社区新陵北路(原双龙搅拌站对面)的部分闲置厂房1200平方米,建设无机胶凝材料及功能性填料生产项目。拟投资100万元购置主要设备:砂提升机、原料控制系统、螺旋输送机、计量秤、单轴螺带混合机、自动落袋气浮包装机、自动化码垛生产线系统装置螺杆空压机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无机胶凝材料及功能性填料产品10000吨的生产能力。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罐车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索墅东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搅拌、仓顶呼吸、包装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中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厂区内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仍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会引起噪声扰民问题。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尘、废布袋,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回用,其余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
025-699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