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617065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805室固废科
邮编:21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南京理工大学军事智能楼、智能兵器人才创新中心项目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 |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 南京理工大学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座110kV变电站,户内布置,本期新建2台主变(1#、2#),主变容量为2×12.5MVA,电压等级为110/10kV,本期110kV电缆进线(间隔)2回,远景规模不变。 新建110kV电缆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07km,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1×240mm2。 |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噪声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施工场地合理布设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削弱噪声传播;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3)施工扬尘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建作业;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经过环境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做到施工扬尘“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做到“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渣土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确保施工现场TSP、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限值要求。 4)施工废水 施工期间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主体项目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处理,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及时清理,不外排。 5)施工固废 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弃土弃渣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本项目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1m处声压级不超过63.7dB(A),主变室隔声门隔声量不小于22dB(A),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10kV变电站有人值班,日常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校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校区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影响防治措施 110kV变电站有人值班,日常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 南京理工大学拟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废铅蓄电池产生后,严禁随意丢弃,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变压器等含油设备检修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5)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拟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事故油及油污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025-86170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