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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的公示(鼓楼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1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3235791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鼓楼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批复文号审批时间环评类型总投资环保投资
1视觉健康创新研究实验室项目视觉健康创新研究实验室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A栋19层宁环建(告)〔2025〕0601号2025.3.11报告表2500万元20万元

关于视觉健康创新研究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视觉健康创新研究实验室项目报批承诺书.

港理大(南京)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视觉健康创新研究实验室项目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