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795/2024-4294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政府采购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评估支撑项目招标(询比价)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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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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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为做好我市2023年及以前已入库EOD项目评估工作,我局决定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评估支撑项目进行招标(询比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评估支撑项目,项目总预算7万元。
2、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时间为自项目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供应商提交项目最终成果报告并经审核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剩余50%。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苏环办〔2023〕59号)、《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评估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4〕10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4〕636号)有关要,协助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2023年及以前已入库EOD项目开展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开展已入库EOD项目现场核查并编制《南京市2023年及以前已入库EOD项目实施评估情况汇总表》《南京市2023年及以前已入库项目评估情况报告》,协助开展相关项目初步评审、项目进展调度及现场核查工作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从事EOD项目策划、申报等工作经验(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相关合同)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报价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清单加盖公章并授权代理人签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缴纳增值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装订要求: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装入纸质密封袋,密封袋外粘贴整张A4纸密封开口,封口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印章,密封纸上详细注明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询价项目名称及报价日期。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7:00前。
五、评标办法与时间
评标方法: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综合比较报价、技术力量、业绩等指标进行打分评价,择优选取,评标结果届时将在网络公布。
评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
采购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801室
联系人:孙敏
联系电话:025 83630841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