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8363089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联系处室:污防处
单位名称 | 南京孝武润滑油添加剂经营部 |
核准经营范围 | 收集废铅蓄电池(HW49,900-044-49)1000吨/年。 |
核准有效期 | 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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